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飘(傅东华 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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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推荐

本书为Gone whith the Wind国内最早的译本,译于1940年,与原作出版同步,具有收藏价值。
本书历来被誉为英语文学作品的翻译摹本,堪称权威版本。
本书被推为21世纪现代女性必读的“人生四书”之一。乱世佳人郝思嘉将告诉你如何与残酷的现实抗争、学会在困境中生存,不轻言放谍,成功就在你手中。

 

温馨提醒:该精装图书封面的紫色系特殊工艺调制而成,由于在不同批次的印刷在不同的印刷机器上,因此出现了轻微的色差。此差别系印次区别,均为正版图书,不影响阅读,望理解!

 

读者点评

 傅东华的译本,实在是让我忍不住地钦佩叫好。我认为的好的译本应该是能在语言上接近中国人的习惯,但风格中又能透露出外国的风情。看傅本的飘,不仅是我这种学英语的人感兴趣,若是放在许多年前,给那些从不知道美国风土人情的老太太看,怕是也能让她手不释卷的吧。语言是极其中国化的,甚至有些象白话文言文。这种话我看起来总觉得亲切,这年头,中文的西化越来越严重,不仅在语言上而且在内容上,就是原著里,中国味道的也不多见了。而且,就我稍稍有那么点专业的眼光来看,同样的英文,口语化的,他有一套辞用,文学化的,他又有另一套辞。有些我们平时根本想不到的词被他信手拈来,用到这里是再恰当不过的了。 
 
拜我们长年的“专业英语训练”之赐,我们看到end自然会想到“结束”,他却翻译为“断送”,看到dress自然会想到“裙子”,他却译为“春衫”。 
 
对于人名的翻译,郝思嘉,白瑞德等都出自他的版本。有人觉得这种洋名中翻的方法太过搞笑。但需要考虑到当时的背景,那时的人对洋鬼子的种种是一无所知。若是看到“艾希礼威尔克斯”这么一长串的名字,总不如“卫希礼”来得亲切,记得牢。就是现在,我在看外国名著时,一连看过去四五章,有些名字还会弄混呢!还有一些人,只需看看他的名字便知道了他们的身份。如思嘉家的黑人监工big Sam,翻译为“大老三”,一看就是个劳动人民。再看看“魏忠”(抱歉我忘了他的英文名),家奴的模样就浮现出来了。当然有些确实很搞笑,比如男名Will被译为“慧儿”。 
 
我在大学时学过一年的翻译,当时大家都只是忙着背所有的单词,记着翻译法,但我想傅先生当年是没有什么成体系的翻译法的。反倒他的译作更有本土气息。若是想译出这样一本不朽的名著,母语的造诣应该最起码要不输于英语才是。不知道我们的新一代别字大学生们能否担当得起这个重任。

 
在线试读部分章节

第一章 
那 郝思嘉小姐长得并不美,可是极富于魅力,男人见了她,往往要着迷,就像汤家那一对双胞胎兄弟似的。原来这位小姐脸上显然混杂着两种特质:一种是母亲给她的 娇柔,一种是父亲给她的豪爽。因为她母亲是个有着法兰西血统的海滨贵族,父亲是个皮色深浓的爱尔兰人,所以遗传给她的质地难免不调和。可是质地虽然不调 和.她那一张脸蛋儿却实在迷人得很,下巴颏儿尖尖的,牙床骨儿方方的。她的眼珠子是一味的淡绿色,不杂一丝儿的茶褐,周围竖着一圈儿粗黑的睫毛,眼角微微 有点翘,上面斜竖着两撇墨黑的娥眉.在她那木兰花一般白的皮肤上,画出两条异常惹眼的斜线。就是她那一身皮肤,也正是南方女人最最喜爱的,谁要长着这样的 皮肤,就要拿帽子、面罩、手套之类当心保护着,舍不得让那大热的阳光晒黑。
一八六一年四月一个晴明的下午,思嘉小姐在陶乐垦植场的住宅,陪着汤家 那一对双胞胎兄弟——一个叫汤司徒,一个叫汤伯伦的——坐在一个阴凉的走廊里。这时春意正浓,景物如绣,她也显得特别的标致。她身上穿着一件新制的绿色花 布春衫。从弹簧箍①上撑出波浪纹的长裙,配着脚上一双也是绿色的低跟鞋,是她父亲新近从亚特兰大买来给她的。她的腰围不过十七英寸,穿着那窄窄的春衫,显 得十分合身。里面紧紧绷着一件小马甲,使得她胸部特别隆起。她的年纪虽只十六岁,乳房却已十分成熟了。可是不管她那散开的长裙显得多么端庄,不管她那梳得 光滑的后髻显得多么老实,也不管她那叠在膝头上的一双雪白的小手显得多么安静,总都掩饰不了她的真性情。她那双绿色的眼睛虽然嵌在一张矜持的面孔上,却是 骚动不宁的,慧黠多端的。洋溢着生命的,跟她那一副装饰起来的仪态截然不能相称。原来她平日受了母亲的温和训诲和嬷嬷的严厉管教,这才把这副姿态勉强造 成,至于那一双眼睛,那是天生给她的,决不是人工改造得了的。
当时他们哥儿俩,一边一个,懒洋洋地躺在思嘉小姐两旁的两把椅子上,眼睛瞅着由高玻 璃窗照进的阳光,那四条穿着长统靴的腿胖儿互相交搁着.没精打采地谈笑着。他们的年纪是十九岁,身材六英尺二英寸高,长大的骨骼,坚硬的肌肉,太阳晒黑的 面皮,深金褐色的头发,眼光和乐之中带几分傲慢,身上穿着一模一样的蓝色褂儿,芥末色裤子,相貌也一模一样,像似两个难分彼此的棉花荚。
外边,傍晚的斜阳正照在场子上,使得那一簇簇山茱萸的白花在一片娇绿的背景上烘托得分外鲜明。那哥儿俩骑来的两匹红毛马儿,现在夹道里吊着。马脚跟前有一群到处随行的猎犬在那里吵架。一段路外.还有一头黑斑点的随车大狗,耐着性儿在那里等候主人回去吃晚饭。
这些狗、马和他哥儿俩之间,仿佛存在着一种血统关系,比他们的交情还要来得深。它们同样是身体健康、无思无虑的年轻动物,也同样地飞龙活跳、兴高采烈。他哥儿俩跟他们所骑的马同样地顽皮,不但顽皮而且恶作剧,可是谁要摸着他们的顺毛,他们却又脾气好得很。
这 两位哥儿和一位小姐,都生长在殷富舒适的大户人家,打出娘胎就有人从头到脚地服侍着,可是看他们的面孔都不像娇生惯养的,倒像是乡下的粗人,因过惯室外生 活,不曾在书本里耗费过脑筋,所以身体都很强壮,态度都很活泼。原来同是佐治亚州-州里面,南部和北部的风气大不相同,南部开化较早,居民都讲究读书,崇 尚风雅;北部则如这里的葛蕌墩区,还是草莱初辟,居民未脱粗犷气,并不懂得怎样叫文雅,子弟不会读书,也不以为耻辱,他们所关心的,只是棉花要种得旺,骑 马要骑得好,开枪要开得准,跳舞要跳得轻松,追女人要追得得体,喝酒要喝得不至于坍台。除了这几桩事儿,他们就一概置之度外,也不管那些南部人怎样瞧不起 他们。
现在讲的这两位双胞胎。对于这几桩事儿正是无一不在行,无一不谙练,早已是远近闻名的;就只对于书本里的东西,他们却老是一窍不通,也已同 样地闻名远近。他们家里的钱比人家多,马比人家多,奴隶比人家多,都要算全区第一,所缺少的只是他哥儿俩肚里的墨水,少得也是首屈一指的。
今天他 们有工夫坐在郝小姐家里瞎聊天,也就为肚里缺少墨水而起。因为这两年中,他们已经连续给三个大学开除出来,这回给肇嘉大学开除,算是第四次了。他们出了学 校门,觉得没事做,这才跑到这儿来混混儿的。他们有两个哥哥,一个叫谠谟,一个叫保义,本来也都在肇大,现在看见两个弟弟不受那边的欢迎,便不愿再在那边 待下去,也陪着他们一同退学。其实在司徒、伯伦自己。对这回的再被开除,心里倒并不难过,只是觉得有些好玩罢了。这位思嘉小姐呢,她是从去年离开费耶特维 尔女子中学以来,就一直不曾情情愿愿地翻过书本,所以对他们哥儿俩颇有同情,也只觉得这事儿好玩得很。
“我知道你们俩对于这事儿是不在意的,想来谠谟也不会难过,”她说,“只是保义怎么办呢?他是向来把教育看得很认真的。以前在佛大、亚大、南大,他都给你们拖了出来.现在肇大。又给你们连累得读不成。要像这样子,他是永远没有毕业的日子了。”
“哦,那不要紧,他可以到费耶特维尔去跟巴万里推事读法律的。”伯伦毫不在意地回答,“而且,这学期我们反正读不到头,反正是得回家的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就为战争啊,傻子!战争是说不定哪天就会起来的,你想战争起来之后,我们还会在学校里待下去吗?”
“哪来的什么战争!”思嘉不耐烦地说,“不过是大家这么说说罢了。上礼拜卫希礼跟他的父亲还对我爸爸说联盟州的事儿,咱们派在华盛顿的委员已经跟林肯先生说妥了。无论如何,他们北佬儿害怕咱们,不敢打的。哪来的什么战争!我就顶不爱听这句话。”
“哪来的什么战争!”那两位双胞胎愤怒地嚷了起来,仿佛是受了人家欺骗似的。
“怎么,亲爱的,战争是当然要起来的呢,”司徒说,“北佬儿也许害怕咱们,可是前天包利革将军拿大炮将他们轰出了嵩塔儿要塞,他们这就不能不打了,不然的话,这脸丢到哪儿去呢?讲到联盟州——”
思嘉鼓起腮帮子,显出非常不耐烦的样子。
“你 要是再讲一声‘战争’,我就马上跑进屋子去,把门关上。我一生一世就只不爱听‘战争’两个字,还有两个字就是‘离盟’。爸是一天到晚地‘战争“战争’,到 我家来看他的那些朋友,也是一直嚷着什么‘嵩塔儿要塞’,什么‘州权’,什么‘林肯’,把我厌烦得简直要嚷起来!还有现在一班男孩子,也都是满口的战争。 所以今年春天什么宴会都没一点儿味道,因为大家什么都不谈,专谈这个了。幸亏佐治亚州是过了圣诞节才离盟的,不然的话,怕连圣诞的宴会也给毁了。你要是再 讲一声‘战争’,我就马上跑进屋子去。”
她讲这话是认真的,因为人家谈话要是不拿她自己当做主要的题目,她就不耐烦得很。可是她说这话的时候,脸 上却是笑嘻嘻的,故意把一对酒窝儿装得深些,并且将一圈粗黑的眼睫毛飞舞得跟蝴蝶儿的翅膀一般。她这种姿态,原是存心要那两个男孩子着她的迷,而他们果然 都着了迷了,便连忙向她道歉,说他们不应该使她感觉到厌倦。他们并不因她对战争没有兴味便看不起她,反而因此特别把她看得重。他们以为战争是男人的事,不 是女人的事,因此他们就把她的这种态度看做她富有女性的一个证据。
她既施展了战略,将“战争”这个厌人的题目挡了开去,便把兴味重新灌注到目前的问题上来。
“你们这回又被开除,你们的母亲怎么说呢?”
那哥儿俩听见这句话,便回想起三个月之前,他们从弗吉尼亚大学被请回家的时候,他们的母亲是怎样一种举动,顿时脸上显出一点不舒服的气色来。
“噢,”司徒说,“她还不曾有机会说什么呢。今天早晨她还没有起来,谠谟跟我们就都出门来了,谠谟是到方家去的,我们就到这儿来。”
“昨天晚上你们回家的时候她也没有说什么吗?”
“昨 天晚上我们运气好得很。我们刚要到家的时候,妈上个月在肯塔基买定的那匹雄马送到了.家里正被它闹得天翻地覆。那马是个大个儿——真的威武得很,思嘉,你 得叫你爸爸马上过去看一看才好——路上竟把那马夫踢了一个大疙瘩,又把琼斯博罗车站上的两个黑小子也踩坏了。我们还没到家,它竟把咱们的马房也差点儿踢翻 了,马房里原拴着的一匹草莓儿,也给它弄得半死了。我们跑进门,妈正在马房里,拿着一口袋的糖在那里喂它,已把它的火性儿慢慢平下去了。几个黑人儿都躲得 远远的,巴着眼,吓坏了,可是妈正跟那马在说话,仿佛它是老朋友似的,那马也乖乖地在她手里吃东西。真是,弄马的事儿谁也弄不过妈的。她一看见我们,便 说:‘我的天,你们四个怎么又回来啦?你们简直比埃及的瘟疫还瘟得厉害呢!’在这当儿,那马重新又喷起鼻孔竖起牌楼来,她便说:‘给我滚开去吧!没看见它 在发脾气吗。我那宝贝儿?等我明儿早晨来打发你们四个吧!’以后她就去睡了,今天我们一早就出来,只留保义一个在家里跟她对付。”
“你想她会打保义吗?”原来思嘉早已听见人家说,汤太太对于这么大的儿子还是要打的,有时事情闹大了,竟会拿马鞭子抽他们,她心里总有些莫名其妙。
这 位汤太太小名叫芘莉,是个勤劳苦作的女人。她手里有着一大片棉花地,一百个黑奴,八个儿女,还有一大片牧马场,在全州里要算首屈一指。她的脾气本来很暴 躁,再经不得这四位少爷常常出岔子,所以动不动就大发雷霆。她平日对于自己的马和自己的奴隶,是决不容人家打一下的,至于这四位少爷,她觉得偶尔给他们吃 一顿鞭子,算不得什么。
“当然她不会打保义的。她从来没有打过他,一来因为他是大儿子,二来因为他是个矮脚鬼。”司徒说这话时,对手他自己那副六 英尺二英寸高的身材颇有些得意,“今天我们把他留在家里跟妈解释,也就是这个缘故。不过老天爷知道。妈像这样打我们,总不像话,总望她改了这脾气才好!我 们是十九岁了,谠谟二十一岁了,她还当我们是六岁的孩子呢。”
……

 

 
书摘与插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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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作者] (美)玛格丽特·米切尔 著,傅东华 译
[出版社] 浙江文艺出版社
[开本] 32开
[图书装订] 精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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